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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阅读课制度

2018年10月18日 文/ 

为了充分利用自习课,引导学生爱读书、多读书、会读书、读好书,浓厚学院学习风气,提高学生人文底蕴,图书馆联合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教务及督导部门,建立和完善本制度。

1、文化史论课教师需利用自习课时间带所教班级学生到图书馆开展阅读课,每学期所教班级要求不少于1次。

2、阅读课审批和报备:任课教师先到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领取和填写阅读课审批表,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图书馆领导审批,当班馆员接洽安排;完毕跟教务处、督导室报备。

3、图书馆当班馆员热情周到接待来馆师生,并认真记录阅读课开展情况。

4、文化史论课教师要负责维护好阅读秩序,并对学生阅读进行针对性、启发性引导。

5、入馆自习学生应自觉遵守阅读秩序,保持安静,阅后把书刊放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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