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日期:2018-10-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72
学院图书馆自建馆以来,多次接收到本院教职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图书,较好地丰富了馆藏。为了广开捐赠途径,明确收赠原则、捐赠办法、入藏方式,加强对图书捐赠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定本管理办法。
1、捐赠文献资料入藏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资料将可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创作需要;
(2)为国家正式出版物;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2、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品相不好、破损图书;
(4)不成套且内容陈旧的图书。
3、捐赠方式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学校图书馆办理捐赠事宜。
(2)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4、捐赠图书的利用和回馈
(1)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赠书,图书馆将加盖捐赠图书馆藏章,纳入学院图书馆馆藏。
(2)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捐赠图书进行分类编目,然后分别入相应阅览专区进行利用;或设捐赠图书专架陈列,就室阅览。
(3)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4)学院图书馆将对捐赠图书详细造册登记,并给捐赠人(单位)颁发 “捐赠证书”,作为永久纪念。同时,在图书馆网站主页的相关栏目专栏实时记录和发布捐赠者的姓名、简介、所捐图书及所捐图书利用去向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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